体育学术动态

第四届“两湖”体育学博士生论坛之我见

2012年12月15-16日,第四届两湖(湖北、湖南)体育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体育学院召开,作为承办单位的武汉体育学院投入极大的物力和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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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15-16日,第四届两湖(湖北、湖南)体育学博士生论坛在武汉体育学院召开,作为承办单位的武汉体育学院投入极大的物力和人力资源,在此,对举办方的辛劳由衷的表示感谢。没有他们的辛劳付出就不会有如此的好平台,让在读学习的博士生们进行学术交流和沟通。这种沟通不但有学术上的意义,更对日后大家之间建立友谊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做学术是一件耗时、耗力、耗心的工作,如果学习和研究中,只闭门造车不沟通不交流,那么势必会一叶障目。再者,学术研究需要有志同道合者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无形中告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我一样在关注和思考这个方面的问题,其实,我并孤单,这无形中是对自己研究的肯定和支持,心灵从此得到安慰。
      
    可以说,两湖博士生论坛,是除了北京以外,中国最为重要的一只研究队伍,北京具有先天的资源优势,京外高校很难与之匹敌,而这种优势带到做学问上来看,就是信息不对称,因为北京有资源所以北京的高校掌握着学术的动态、学术的话语权,所以北京高校自然引导全国的学术发展和改革。这种资源优势不仅仅只存在于体育学之中,其他学科也有类似的情形。就拿我所在的学校武汉大学法学院来说,也面临如此相同的问题,武大法学院是除了北京高校以外,全国最为有名的法学院之一,但就是这样一样存在资源不足的问题,例如课题申报、专家评审,期刊论文,都是北京高校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近年来,武大法学院很多老师纷纷离开,投奔北京,有些人说他们是“叛徒”,搞得出走老师心里也很不好受,事实上,这个问题没有对与错。去北京会有好的平台和资源,能够有利于个人的学术发展,从大的方面来看,有利于真正想做学问的学者做出更多有益学科发展的成果,这对整个学科的发展来说,是有好处的,他的离开是一所学校的损失,但却对一个学科的做出了贡献,是大义与小义的问题。
      
   再从学生学习来看,北京高校学者云集,各种研讨会、沙龙、讲座比比皆是,研究生们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就近听到学术大餐,可是对于京外高校的研究们而言,一年估计都难以听到一两场学术讲座,如果学校地处偏远,就更别想学术交流和聆听大师述学了。我自己有个切身的感触,2011年从台湾回大陆后我直奔北京游学,在清华王进文兄的带领下,我们开始在北大、人大、清华、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进行游学,查了讲座信息,几乎天天都能听到各种讲座,我觉得这样的机制无形提供了一个学习平台,就像马儿吃草不用喂养,自己随水草自我选择的进行喂养,结果放养的马儿,却比家养的更健壮、跑得更快。就是这个道理,通过游学不一定需要老师一对一的教授,学生也能快速有效的成长起来,老师本来就是辅助作用,更大的是要看个人去寻找知识和学习知识,讲座、沙龙、论坛等交流活动,无疑促进了个人学习的发展和动力,对个人更有针对性和选择性。最后,这种游学使得自己的眼界也更宽泛,思维也更多样化。

    所以,我认为此次两湖体育学博士论坛的召开,在这个意义上为两湖学子打破北京资源优势,提供学习平台奠定了良好的作用和意义。整体而言,我认为,这样的活动应该多举办,各个学校也应该多支持。这样的活动在法学内,依据研究方向来召开的博士生论坛比较繁多,例如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全国证据法学博士生论坛、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等等。有些学校之间硕士生论坛都在举行,对促进学科发展,培养人才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提升作用。甚至,北京高校与台湾、香港高校之间也在定期举行硕博生论坛,我有幸2011年11月份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聆听了两岸刑法学硕士生论坛,受益匪浅。
    从昨天到今天参会,我都是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前往聆听,因为自己研究的是体育法,是体育中存在的各种争议和纠纷,也就是我一直以来强调的体育所生之法,而不是体育这个特殊领域里存有的特殊法律关系问题。如果想深入研究体育法,必须对体育法的本体“体育”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将体育法学研究做好,否则,只会走向“规范法学”研究的“牢笼”,无形中自己给自己戴上了一幅镣铐,不得不带着这个镣铐进行跳舞。
    可是从昨天参会伊始,我便感觉了多少一些不适应和失望,这个论坛整体看举办的都很好,按部有章,主持人也很尽心尽力,但从效果来评价,这个论坛到底价值多大,则打了一个问号,我想来参会的同学应该会有衡量和评价。正所谓举办会议是一回事,举办的学术效果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此,我将以我个人参加的博士生论坛的角度,来思考论坛的举办。我的看法可能也存在偏颇,不当之处请大家多批评指正。
     
    首先,从主办方来看。我所参加的博士生论坛,从报名、提交论文、到参会、评审,整个活动的开展都是由博士生自己来负责(具体做法,可以由三校博士生选出会议承办出席,成立联络部、行政部、后勤部等机构,在机构基础上自我组织,并不限定就是举办单位博士做一切事物,要大家来共同做,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建立感情和同事的经历,相互之间的关系就会更紧密一些),整个活动的举办和开展,都是学生们自己的活动,这也对应了论坛的主题“博士生论坛”,既然是博士生们的论坛,自然主角是博士生,既然是自己的论坛,那么当然由自己来举行、筹办和开展,这个过程不但有利于同学们在这个过程之中,对举办学术会议有深刻的理解,还能锻炼个人的交往、协调和管理能力,因为毕竟,我们毕业后很多人是会选择进入高校的,那么,毕业后所在单位举办类似的活动时,在有了博士生论坛筹办的经历后,对于举办的流程和细节,自己有过实践,做起来就会得心应手些,这多少是能力锻炼的一个方面。反观此次论坛,从筹备到召开,全部是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的老师们在负责,同学们更像是一个听客,带着人去就行了,因此,很多人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有我无我一个样。这种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对于博士生而言,我认为并不适合,已经是博士生了,才这个方面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去主办,老师们不要再像呵护“孩子”一样,生怕他们摔跤,而更应该大胆的让自己的孩子放手去干,这样对于孩子心理和能力上的锻炼更为有益处。
      
    其次,从主办的汇报和交流来看。博士生论坛的汇报人应该博士生,在会议评选中选出优秀的论文进行学术汇报,点评人可以安排其他高校的博士生,也可以安排老师们做点评,总之,汇报围绕博士生自己进行,而不是说安排一些老师做汇报让同学们去听、去学习,这样的话便偏离了博士生论坛的本质,博士生论坛的主角是博士生。很多论坛,搞到最后老师成了主角,学生退而其次,老师出场汇报,学生在心理上自然多了一层顾虑,不能直面的批评指正,虽然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但礼仪之邦的国人,多少还是会受到这方面的限制,所以老师可以安排汇报,但可以放在大会开始前或最后,做画龙点睛。

   再次,从交流的机制来看。本次论坛安排了博士生沙龙环节,主题还是博士生,可是实际情况来看,本次沙龙到更像是老师对学生的经验心得报告会,整个会议2个小时,5位老师占据了1小时45分钟,留个学生的只有15分钟,很多同学都是憋着一肚子话,想说没说,主角再次成为了老师,博士生们龟缩了一角又成了听客,我有幸做了发言,但说实话也是强来的,我觉得机会难得,不应错过,我报名参会就是来交流的,我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但是看看很多博士生们,都个个不言不语,甚至有些会扭捏害羞,坐着不动,这也完全违背了体育人的本色,我觉得学习讨论就应该大胆的提问,大胆的质疑,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出错了没关系可以改,如果我们以后成为了老师,还是这样不言不语,我想对自己成长也不利,领导也不会看到你的能力和水平,应该大胆的发言,大胆的提问,甚至有老师在更应该大胆的提问,说出的观点和想法,甚至对于老师的观点也可以质疑和批评,甚至可以向名家开炮,这不存在不尊敬、不礼貌,在学术探讨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应该形成身份平等的对话,就像比赛一样,无论你是谁,来自哪里,你以前有多优秀的成绩,只要你此刻和我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我们此刻就是平等的。所以,在讨论时,应该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大胆的提问和发言。

    最后,从学术研究来看。我聆听了几场报告,也参加了论坛博士生沙龙,总体而言,觉得我们很多博士生在研究中,存在一些方法论上的认识不足(其中觉得做的不错的,是湖南师范大学的周波博士,命题很明确,论证科学)。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所作研究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方法。举例来说,大家讨论生命在于运动或者限定为生命在于科学运动。如此叙说时,阐述了许多体育能带给人有哪些好处,有在健康、性格、交往、产业、政治等等好处,然后开始找各种现象和例子来阐述这个观点的正确性,最后结论生命在于运动。貌似来看,这个论证没有任何问题,也很有道理,因为我们从一开始接触体育老师们就是如此传授我们知识的,所以我们自然也就会按照如此的进路或路径去做研究。但是,这个结论真的就正确吗,这样的研究方法真的就对吗?如果有同学提出“生命在于静止”然后通过依次的方法论证了“生命在于静止”的正确性,他也找了一些现象和案例来支撑了他的论证的话,那么他所作的研究也是正确的。这样来看,就生命到底是运动好还是静止好,会存在争议,而这个争议也就成为了研究的“命题”。
       
    所以学术研究最重要的是首先要清楚自己研究的“命题”是什么,如果连命题都不清楚,只是对体育中出现的一些现象,进行现象-原因-类型之方法上的探讨,这样的研究依然是停留在低水平上的归纳和总结,无法通过现象发现事物的本质,也就无法提出一个理论或学说,那么你所作的研究在贡献的意义上或价值上,就相对较低,如果能在“命题”下,围绕研究命题,进行论证,最后,能够得出自己的结论,并且论证有理有据,那么你的研究就是有价值的,如果能提出自己的理论和学说,那么,你就会有你的学术贡献,再详细些说,研究问题,首先要有逻辑大前提,这个大前提是一个假言判断,需要你去证成,那么,小前提事实是你的材料和论证的武器,结论是在大小前提事实裁剪之后,得出的结论,这么一个三段论式的推演,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一直被各个学科所运用,而反观体育学研究,很多学者研究常常是就现象到现象,或者是现象到原因的研究,有些很难推出自己的结论,就是在归纳和总结。所以,我看到体育学的很多文章,会高频词的出现“应该”两个字,我觉得应该,或者笔者认为之类的话语,确实,你可以应该可以认为,但是你的论据在那里,你的论证在那里?仅凭主观性的判断就下结论,是不是太过于武断,不能形成较强的说服力。
     
    我们研究要学会区分“实然”与“应然”,要学会懂得“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回到刚才生命在于运动,很多同学举例子以寿命、身体机能等因素强调论证的正确性,我提出,这种论证是受到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影响,在阐述体育的作用和功能,但是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后现代主义学派兴起之后,批判学说,在解构和反动着“一元论”的命题,提出“生命在于静止”这种反动和解构,打破了我们思维的禁固,提出挑战传统的方法,也不失为好的做法,毕竟世界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绝对必然的因果联系,你说生命在于运动,运动有哪些好处,可以延长寿命,但是人的寿命和运动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能证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存在,那么结论才可能为真。所以这种主观性的判断,从主观性出发,寻找自己的研究结论的方法,可能会存在根基性的错误。研究任何事物,应从客观上进行实证性的总结和归纳,然后抽象到主观的个人结论,这样从客观到主观,至少在前提性上能够保证研究论证的有效性。

    总之,本次两湖体育学博士论坛的召开,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具有较大的价值和意义,希望这样的学术性活动多多举办,但是也更希望举办能名至实归,在学术的效果上达到最佳的效果,真正达到一个交流、学习、锻炼和发展的有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