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勇 朱文英)
2012年7月4-6日,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年会总结研究会工作,进行学术交流,主题为“新型体育关系的法律调整”。
这次会议参会者共有104人,是历届年会中规模较大的一次。2012年新加入体育法学会会员有87名,是2005年以来会员增加最多的一次,目前研究会现共有会员226人。大量体育实践一线人员的加入,既表明体育实践对于体育中法律问题的需求和关注,也预示着中国体育法研究将进一步从体育实践出发,解决体育中的问题。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张剑做工作报告。在大会发言阶段,天津体育学院于善旭教授作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进程与评价》的报告,全方位对中国体育法学发展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研讨会共分为四个分会场。每分会场有四名学者发言。第一组发言主要围绕着体育犯罪及相关法律问题,由上海政法学院谭小勇教授和陕西师范大学张扬副教授主持和点评,四个报告分别为:南京青奥组委副部长王旺林的《犯罪学视野下的体育伤害行为》;山东政法学院吴玉萍老师的《竞技体育暴力行为之刑法介入》;济南大学井厚亮老师的《非经营性健身场所伤害事故的风险承担与防范》;上海体育学院陈书睿副教授的《运动员救济性权利研究》。第二组研讨围绕体育规则及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由CAS仲裁员、复旦大学陈乃蔚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汤卫东教授主持和点评。,四个报告分别为:北京工业大学韩新君副教授的《越轨行为的发生与体育竞赛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张笑世副教授的《中国足协纪律处罚权问题浅析》;潍坊学院法学院朱文英教授的《CAS“奥委会规则”的法律视角分析》;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刘博南的《涉体育案件的诉讼程序研究》。第三组研讨围绕职业体育劳资关系与球员合同展开,由中国政法大学王小平教授和马宏俊教授主持和点评,四个报告分别为:首都体育学院韩勇副教授的《美国四大联盟职业球员合同及相关制度研究》;湘潭大学周青山博士的《美国职业体育集体议价合同及其启示》;西安体育学院张恩利的《职业体育行业集体谈判制度域外考察及其启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乔岱虎的《职业足球运动员买断合同和优先续约权法律研究》。第四组报告围绕体育法学研究与权利保护展开,由清华大学的田思源副教授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陆作生研究员主持和点评,四个报告分别为:南京体育学院孙国友老师的《体育法学研究的应然趋向:实证研究和实地研究》;上海政法学院姜熙老师的《Lex Sportiva探析》;湘潭大学体黄世昌《中、美、英残疾学生体育权利保护立法的比较研究》。有精彩的报告,才有精彩的讨论,四个分会场报告都引发了大家热烈的研讨。
闭幕式由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刘岩副司长主持,西安邮电学院党委书记董小龙教授进行了大会总结,对两天来的学术研讨进行了回顾。总体而言,本次年会参加人员数量多,征集到论文数量和质量都创历年最高水平。体育院校师生和法学院系师生的踊跃加入,理论工作者和实践部门的共同关注,成为体育法学研究会和年会的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