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目标,有多种途径,就象发展经济,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一样。根据现实情况,看我们最适合选择哪种途径,也就是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确定之后,改革的具体办法就会呼之欲出。
关于体育的发展模式,大体上有三种:第一种,优先发展竞技体育等竞技体育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再来推进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这种思路下的改革,实质上是围绕更加有利于竞技体育单方面发展来进行的。第二种思路,政府退出直接抓竞技体育,实行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重大国际赛事时临时组队。这种思路下的改革实质上是以市场为主导的,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基本上反映了竞技体育的水平,世界上多数国家主要是这种思路,第三种思路是,在坚持政府抓竞技体育的同时,努力推进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现实中我们基本上是这种发展思路。这三种思路,也是三种发展模式,只要相应的条件具备,本身不存在好与坏的问题。选择哪种发展模式,一是看现有的条件,二是看价值取向。
根据中国体育的现实情况和内外环境,我个人以为,我们仍然应坚持第三种发展模式,但同时应有意识地积极创造条件,为向第二种模式过渡做准备。由第三种发展模式向第二种发展模式过渡的标志就是政府的退出,也就是说,我们要创造条件,为政府的最终退出做准备。那么,现阶段乃至今后一个很长时期内政府为什么不能退出呢?政府直接抓金牌的 “理”在哪儿呢?从实现社会公共体育利益的角度来看,第一,体育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大众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主要表现为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求和满足。竞技体育的功能众所周知,夸张一点说,一块金牌能供13亿人精神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金牌是公共品。没有金牌则是公共风险。如果政府退出,这个公共品由谁来组织生产?这个巨大的公共风险责任由谁来承担?谁又能够承担?第二如果政府退出,社会化、产业化就能保障大众的利益吗?恰恰相反社会化、产业化不能完全实现公平,而政府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公共利益的。产业化,就是市场化,市场是有门槛的,是讲利润的。在一个二元结构、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社会,如果只有有钱人,才能成为体育服务的最大收益者,而对于绝大多数没有钱的人来说,他们被排斥在体育服务休系之外。体育如果主要是面对富人的话,那它就变成多数不那么富裕人群不可问津的奢侈品了。这样的局面显然不符合改革的目标。(摘自:《体育文化导刊》2006年第1期 《也说体育改革——兼议举国体制》作者:朱国平)